BUD 專項基金內地計劃
BUD Fund 專項基金簡介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2年6月推出總值10億的「BUD專項基金」(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簡稱BUD,希望香港的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協助企業開拓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BUD專項基金」由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秘書處,為協助中小企業及初創企業,把握經濟機遇和提升競爭力,政府多次增加資助金額至港元700萬,以及擴大受資助地區。
為協助更多企業利用「BUD專項基金」拓展業務,「BUD專項基 金 — 申請易」(下稱為「申請易」)已於2023年6月16 日以試行 形式推出,以加快資助金額不高於港幣十萬元的項目的申請及審 批程序。
甚麼是BUD內地計劃?
近二十年,香港特區政府致力推動內地、香港及澳門的經濟合作,「內地計劃」是「BUD專項基金」下的計劃其一,提供資助幫助香港企業走進內地市場。透過協助香港企業升級轉型,提升自身競爭力,拓展內地市場,開拓全新機遇。
申請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格
- 所有非上市香港企業(行業不拘)
-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並按照《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
- 即使已在中國有業務運作,亦可申請
申請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必須準備的申請文件
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金額
- 請確保申請表已填寫完整並附上申請人的簽名。
- 提供公司註冊文件,以證明企業的法律存在及其所有權結構。 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登記證明書、公司註冊證明書以及最新的年度申報表NAR1的副本。
- 提交能夠證明企業穩健運作的文件,如銷售單據或服務合約。 例子:提供近期完成的客戶合同副本或過去六個月內的銷售發票,以示業務活躍。
- 近三個月的強制性公積金(MPF)供款記錄。
- 如在目標市場從事業務,需附上相關的合法經營證明文件及海關文件。 例子:若在內地經營飲食業,需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出入境的相關海關進出口記錄。
- 若代理品牌或經營自有品牌,須提交品牌授權合約或商標註冊文件。 例子:若有代理國際品牌的食品進入內地市場,則需附上授權合同;若為自創品牌,則需提供商標註冊證明。
政府支出 1:1 企業支出
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共同累積資助上限是港幣700萬,最多可以資助70個項目,而金額是1:1對等原則(配對基金),即是當申請企業支出50萬,政府亦會資助50萬;如申請企業支出100萬,政府便出100萬。
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助範圍
發展品牌
品牌發展計劃制訂
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
新市場調研
品牌推廣
升級轉型
新產品設計及開發
新型技術引進
管理系統升級
生產線自動化
拓展營銷
內地市場研究
內地策略與計劃制訂
內地銷售渠道增加
產品/服務推廣
在內地,可以在社交平台、熱門程式、傳統媒體如:電視廣告、微博、優酷等等發佈廣告,亦可以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在內地需要注重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因此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
如何申請BUD專項基金 (內地計劃)
項目評估: 企業需要評估自身符合條件並制定一個詳細的項目計劃,該計劃需符合基金資助的範疇。
提交申請: 通過BUD基金網站提交申請,並提供所需的商業計劃書和其他相關文件。
審核過程: 申請被接收後,會進行詳細審核。這可能包括面談,以確認企業的資格和項目計劃的可行性。
項目實施: 獲批的企業需要按照計劃書實施項目。進展報告和財務報告可能需要定期提交給基金管理單位。
資金撥付: 根據項目進度,資金會分階段撥付。企業須先行支付項目費用,然後申請報銷。
BUD專項基金簽約及放款流程 (內地計劃)
- 收到批准通知: 當申請獲得生產力局的批准後,企業會收到一份正式的獲批通知書。
- 合約草擬及審閱: 生產力局會準備項目合約的草稿,並發送給企業審閱,確保雙方對條款無異議。
- 簽訂合約: 雙方確認合約無誤後,將進行正式簽約。此環節可能包括線上簽署或在生產力局指定地點進行面對面簽署。
- 首期撥款的安排: 如果企業在申請時選擇了「需要首期撥款75%」,在合約簽訂後,該筆資金將轉入企業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中。 資金撥款的具體時程會在簽訂合約時說明,企業應根據指引提供正確的銀行資訊以確保款項能夠及時收到。
- 後續跟進與報告要求: 簽約後,企業需按照合約規定,進行項目執行並定期向生產力局報告進度,包括但不限於進度報告、財務報表等。
BUD專項基金 (內地計劃) 簽約及放款流程
- 項目開始: 企業可在遞交申請的次日開始執行項目計畫中的活動,無需等候審批結果。
- 項目期限: 項目必須在不超過24個月的時間內完成。
- 報告要求: 對於18個月以上的項目,企業需要提交兩份報告:中期報告和最終報告。 若項目期限是18個月或以內,則只需要提交一份最終報告。鑒於撰寫報告的行政程序較為繁複,建議企業如非必要,避免提交超過18個月的項目申請。
- 資金撥款: 即使選擇了需要首期撥款,企業也可以在申請後立即開展項目,無需等待撥款。
- 風險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終申請不獲批准,所有已經發生的開支將無法獲得政府的補貼,相關財務風險需由企業自行承擔。
- 項目審計: 在項目進行期間,企業可能需要進行內部或外部的審計,以確保項目執行與預算使用符合申請文件及批准條件。
- 項目結束與評估: 在項目完成後,企業應根據生產力局的要求提交相關的最終報告,並可能需要提供項目成效的評估。
企業在進行項目規劃時,應該考慮到整個項目的時間框架、報告提交要求以及自身的財務負擔能力,制定出最合適的項目計劃。
BUD專項基金 (內地計劃)報價流程
- 單據及發票標題: 所有單據和發票上必須清楚標明獲資助的企業名稱,或者是計劃書中已核准的合資格中國內地/自貿協定單位的名稱。
- 供應商資質: 所有的供應商必須是已經註冊的公司。
- 報價單要求: 根據採購的金額範圍,企業需要從供應商處獲得相應數量的報價單。 對於不超過HKD$2,000的採購,需要1份報價單。 對於超過HKD$2,000至HKD$50,000的採購,需要至少2份報價單。 對於超過HKD$50,000至HKD$300,000的採購,需要至少3份報價單。 對於超過HKD$300,000至HKD$1,400,000的採購,需要至少5份報價單。 對於超過HKD$1,400,000的採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 採購原則: 按照「價低者得」原則進行採購,確保經濟性和成本效益。
- 反圍標確認: 中標的企業必須簽署「反圍標確認書」,以確保招標過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 提交報價單: 獲資助企業須將收集到的所有報價單提交給相關審批機構或管理單位,作為審計和驗證的依據。
- 審核流程: 提交的報價單將會被該項目的負責部門審核,以確保採購過程符合政府資助項目的要求和規定。
- 合規性檢查: 為了保證整個採購過程的合法性與合規性,可能需要進行額外的文件檢查和供應商資格確認。
BUD 專項基金(內地計劃)推廣項目
01
品牌發展策略與計劃制訂
- 資助企業制訂適合國內市場的品牌定位與發展策略。
- 支持市場調研,瞭解目標顧客群和競爭對手情況。
- 協助設計品牌識別系統,如LOGO、企業形象宣傳資料等。
02
國內網上推廣
- 資助企業在中國大陸開設官方網站或優化現有網站。
- 支援適應中國大陸互聯網環境,如遵守網絡審查規則,使用國內伺服器等。
03
微信小程式與微信商城開發
- 支持開發微信小程式,提供一個簡便快捷的購物平台給消費者。
- 資助建立微信商城,利用微信生態系統促進產品銷售。
04
微信微博推廣
- 資助在微信和微博平台上的廣告投放和內容營銷。
- 支援企業建立和維護公眾號,發布企業動態和促銷資訊。
05
網絡紅人及自媒體推廣
- 資助與網絡紅人(KOL)合作,運用其影響力宣傳產品和品牌。
- 支援在小紅書、抖音、微博、微信等平台上與自媒體進行內容合作。
06
線上線下聯動活動
- 資助組織線上到線下(O2O)的推廣活動,如線上預訂線下消費等。
- 支持開展各種促銷活動,如限時折扣、節日活動、會員積分計劃等。
07
小紅書推廣
- 資助企業在小紅書上創建品牌專頁,與用戶分享產品信息、使用心得等。
- 支持透過小紅書的笔记和短视频推广活动,利用用户生成内容(UGC)加强品牌与消费者的互动。
08
抖音推廣
- 資助企業製作抖音短视频,通過創意內容吸引觀眾並增加品牌曝光度。
- 支持企業與抖音上的網紅合作,通過網紅效應帶動產品的病毒式傳播。
09
口袋香港推廣
- 資助企業在口袋香港平台上,定制旅遊與生活方式內容,吸引內地遊客關注香港品牌。
- 支持在口袋香港上進行定向廣告,針對特定群體進行有效推廣。
10
大眾點評推廣
- 資助企業在大眾點評上建立商户页面,展示餐厅菜單、用戶評論和打折信息。
- 支援透過大眾點評進行用戶評價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吸引更多顧客訪問。
BUD申請項目的比例
- 當擴展至中國大陸市場並設立新的商業單位時,相關的運營成本不得超過整體項目預算的20%。例如,如果整體項目預算為200萬港幣,則增設新業務單位的運作開支上限為20萬港幣。
- 聘請新員工的成本,不應超出項目總預算的一半,即50%。
- 購置或租用機器及設備的支出應控制在項目總預算的70%以內。若項目預算為200萬港幣,則相關支出不應超過140萬港幣。
- 製作或購入產品樣板的開支,則限制在項目預算的30%以內。
- 廣告和宣傳的費用也不得超過項目預算的一半,即50%。在預算為200萬港幣的情況下,用於廣告的最高開支為100萬港幣。
- 至於香港與中國大陸之間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費用,則不應超過總預算的20%。
- 對於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專利或商標註冊,項目最多可獲得的總資助金額是港幣30萬元。
- 而公司網站的優化支出,則有最高港幣10萬元的補貼上限。
- 關於開發或改進移動應用程序的成本,則不能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若項目預算為100萬港幣,則此類開支的上限為50萬港幣。